一、 依据台湾北区103学年度高级中等学校音乐班甄选入学联合分发委员会102年12月27日函办理。

二、 依据“台湾北区103学年度高级中等学校音乐班甄选入学联合分发委员会”102年11月11日第一次委员会会议决议略以,103学年度甄选总成绩采计方式,为避免造成学生、家长不安及准备时间不足,为求变动最小的原则,决议维持去年之加权方式(甄选总成绩=主修×6.0+副修×1.52+听写×0.7+乐理与基础和声×0.7+视唱×0.7)。

三、 104学年度甄选总成绩之采计方式将改变为:甄选总成绩=主修×5.0+副修×2.0+听写×1.0+乐理与基础和声×1.0+视唱×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