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危害大太平人寿河南分公司以典型案例向市民提醒警惕非法集资陷阱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2003年4月某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负责人舒某为完成保险任务获取佣金及奖金通过制作虚假保单向群众吸收公众资金。2004年1月至2008年8月舒某以收取保费为名以回报高额利息且投保人可以随时取回保险费为诱饵共计骗取资金470余万元。
基于案件案情法院判决舒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6万元。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钱财极有可能无法追回。因此希望各位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能够增强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严厉打击保险领域非法集资行为。如发现身边有非法集资行为线索应当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