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环境卫生署公布,在所接获约500项空气净化设备资料中,143项符合指定规格,综合清单已上载该署网页,供餐饮处所负责人和通风设备承办商参考。 有关堂食餐饮处所换气量或空气净化设备规定的工作小组发现多份表格资料不齐全,已通过电邮要求提交者在本月11日下午5时前补交资料。 工作小组也正处理多份上月28日限期后迟交的表格,本月11日下午5时后将停止收取迟交表格。 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餐饮处所负责人须在本月30日或之前,在食环署网页登记其处所座位间的换气量已达到每小时最少六次,或已按实际情况加装符合指定规格的空气净化设备,并附以注册专门承建商发出的证明书。 餐饮处所完成登记并获食环署确认后,可在署方网页下载告示,并张贴于处所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