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过去3日(6月18至20日)联同警方,在中西、湾仔、九龙城等区,巡查45间餐饮处所,12间卡拉OK及26间夜总会;食环署另自行巡查1591间餐饮处所及421间其他处所。行动中,食环署检控9名食肆、卡拉OK及夜总会负责人,涉嫌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
食环署发言人表示,其中7名餐饮处所负责人,分别违反B类处所的4人限桌令,以及未有符合C类处所要求所有员工最少接种一剂疫苗等。有关食肆傍晚6时后不能提供堂食3至14日。
发言人指,至于2名卡拉OK或夜总会负责人,则未有确保所有顾客或员工至少接种首剂疫苗,要关闭处所14天。另外,3名卡拉OK或夜总会顾客及员工,因未接种首剂疫苗,被发定额罚款通知书。
发言人强调,身处餐饮业务处所及表列处所的人士须遵从适用于他们的有关要求,违反有关规定即属犯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有关要求包括惠顾酒吧/酒馆,卡拉OK场所或夜店/夜总会的顾客必须已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
顾客在餐饮处所内违反同坐一桌人数上限的规定,可因第599G章而被定额罚款5000元;顾客在非餐桌范围饮食或于非饮食时而没有佩戴口罩,可因触犯《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被定额罚款5000元。
若餐饮业务负责人或表列处所管理人违反《规例》,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食环署表示,会继续加强巡查各类处所,并会检查员工和顾客的接种疫苗纪录,以及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涵盖包括酒吧/酒馆,卡拉OK场所及夜店/夜总会,对违例者采取严厉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