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体育部门,省级各训练单位,成都体院竞技体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承办质量,完善申办、承办流程。经研究,现拟开展2023年四川省青少年体育赛事比赛承办地申办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拟承办市(州)、省级训练单位须具备比赛项目要求的体育场地、器材设施以及良好的交通、食宿、防疫、医疗、安全等条件,有发展申办比赛项目意愿,能够积极与当地防疫、医疗、公安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近两年承办省级及以上赛事活动,开展情况较好且未发生过任何安全事故。

第一阶段:具备承办条件的市(州)体育部门于2023年1

月16日17:00前向省级相关训练单位、成都体院竞技体校报送申办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方案(拟定赛区地点、组织机构、食宿条件、交通情况等)、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疫情防控方案、风险评估报告、经费预算等。

第二阶段:省级相关训练单位、成都体院竞技体校收到市(州)申办材料后,对其申办材料、场馆设施、食宿情况等进行审核、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承办市(州)推荐名单,如全省未有符合比赛项目要求的体育场地由省级训练单位承办。请于2023年1月30日17:00前将推荐名单(附件2)书面盖章(学院训练单位由训练处统一收集)报送至省体育局青少处。联系人:向楠翔,电话:028—87026793,邮箱:694619820@qq.com。

第三阶段:省体育局青少处根据省级相关训练单位推荐综合情况,择优选定赛事承办市(州)或省级训练单位并对外公布。

由市(州)承办的比赛根据《四川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给予补助,补助经费按照项目实际情况评估。由省级训练单位承办的比赛经费由省级训练单位自行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