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工作的通知》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提高回应时效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建立相关机制,确保回应时效。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要在 5 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 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 48 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对涉及省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省政府主管部门是第一 责任主体。对涉及市、县 ( 市、区 ) 的政务舆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 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

●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要 在 5 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 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 48 小 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单位及相关人 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人民舆论监督网 执行总编:王建国 监督电话:010-5841778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15号院 邮编:100024

法律声明:刊用本网站稿件,须经本网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