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诗社组织及广大会员:

南京市委宣传部、南京市文广新局和南京市文联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在全市开展‘中国梦’主题文艺作品征集、创作活动的通知”(宁委宣通〔2014〕18号文〕。“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推动、繁荣我市文艺创作,谱写“中国梦”南京篇章汇聚强大正能量,即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其中明确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底,创作并征集诗歌、散文、中短篇小说、纪实文学、微型小说、歌曲、微电影、曲艺、舞蹈、摄影、民间文艺等短小精悍的作品。

经学会研究决定,动员和组织广大会员和诗词爱好者,发挥各自艺术特长,积极参与全市开展的“中国梦”主题文艺作品征集、创作活动,以优秀的诗词等作品,引导和激励人们追梦筑梦、圆梦。为此通知如下:

1、作品内容要求:作品应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反映当今当代、富于南京地域特色,特别是反映改革开放在南京的实践、体现新时期南京追求的现实题材作品。

2、作品申报要求:诗歌、散文等以文字形式(打印稿) ,每件作品一式5份;创作作品须作者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附版权声明) ,并提交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作品截稿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作品由作者本人邮寄地址为南京市秦淮区四条巷12号南京市作家协会;同时邮寄或电传南京诗词学会一份。

3、作品评审推介:6月初,市文联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初选,将推选的作品归口向省文联报送;中央和省里将对评估筛选出的优秀作品分别进行推介和展示,并协调安排作品的出版;市属媒体也将进行宣传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