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 对原招标文件P6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条款号3.4.1编列内容进行修改。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润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88689132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P6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条款号3.4.1编列内容中:

1。磋商保证金以企业基本账户转帐的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

提交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供应商的公司名称须一致,否则响应无效。

3.磋商保证金支付形式:网络支付或银行保函支付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4.需备注:项目名称+磋商保证金或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

更正为:

1、投标保证金的支付形式:网上支付,支付方法为:投标人必须通过新版分散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系统分配的子账号,按系统分配的子账号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注明用途:(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如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到账的,视为无效投标并不接收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非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系统将自动退回其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后只需于新版分散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交采购合同备案即可办理保证金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不按本章规定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均不作变动。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因此造成不变敬请谅解。

现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需满足投标文件编制5日,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07月07日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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