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起心动念,对物有所执,攀附于物,方能感受其之无常流转。与其说使用是时间的概念,倒不如说是因为染著而使用,因使用而感受无常,因无常感觉流动,后名其流动为时间。

时间是虚无的概念,无常之流转。是对于现象变化的标记,而非现象自身。空间的概念,应亦是如此。

守护者如何判定何为杂染?何人赋予其权力为守护?能停止世间之无常流转否?

如果说时间是对于现象变化的标记,而非现象自身。承接这样的论述,圣俗亦然。圣俗非现象自身,是对于现象的标记。谁有赋予我们其权力来判定呢?

如果时间只是无常流转,又如何开启与关闭呢?我们只能创造让其能改变的因缘,等待建筑的永恒之道罢了。

如果用上面的人的论述说:人生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人一离开,也不能使用其物,当然也没有权不权之说。如果依旧守护,是否也是投注个人时间之流于物件守护上,占据其为必须守护之物,让他人可将其流转标记为另外一种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