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电脑教室或电算中心查到盗版软件时,谁是法律的处罚对象?如果学生于教室内使用盗版软件被查获,学校有无责任?
著作权侵害行为人的认定,系由司法机关在侵害著作权的具体个案发生时,依据著作权法及刑法有关规定调查认定之。因此,在电脑教室或电算中心查到盗版软件,或学生于教室内使用盗版软件被查获,学校有无责任,应视具体个案事实加以认定。
如果这些被查获的盗版软件已经灌录安装在电脑主机里面,学校恐怕很难主张免除侵害重制权的责任,建议学校电脑教室或电算中心要依照教育部校园网络使用规范,来管理学校电脑教室及电算中心的电脑设备,避免发生安装灌录盗版软件的情况,而产生误触法网的争议纠纷。(§ 3I-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