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是学校行政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的法人代表,代表学校执行法律 义务,维护法律权益,组织制定和落实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依法治校,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学校全面工作。
1.团结率领教职工,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 育法令法规和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
3.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议、行政会议,协调部门工作,作出正确决策。及时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给的任务。
4.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做好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和 领导德育工作,抓好三风建设;实行民主管理,主动征求党委、民 主党派意见和教代会意见,自觉接受党委和群众的监督。
5.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德育工作和教科研工作。
8.抓好后勤工作,加强财务和校产管理。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帮助,代表学校协调、处理公共关系。
9.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10.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做好分管工作,每周兼课不少于2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