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三十一期第一组,公布了第62/2020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核准澳门特别行政区学校在热带气旋、暴雨及特殊天气情况下所采取的措施,自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当中,有关暴雨情况下所采取的措施,内容如下:
黄色暴雨警告信号:
生效期间,所有教育阶段及特殊教育的班级照常进行教育活动。
红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
于上午6时半仍然生效,或于6时半至9时正期间发出,小、幼及特殊教育的班级全日中止、中学教育上午中止教育活动。
于上午11时半仍然生效,或于11时半至下午2时正期间发出,所有教育阶段及特殊教育的班级中止下午的教育活动。
于上午或下午教育活动的时段内发出(不属以上两点的情况),所有教育阶段及特殊教育的班级应继续教育活动,直至上午或下午放学,且在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让学生离校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