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人为保障自己或家人之生活品质,防止不可预测的意外危险或死亡,除了强制性的公教人员保险、劳工保险及国民年金保险外,一般民众仍得依自己经济能力及需求,向保险公司购买人寿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等各种商业保险。
当亲人不幸身故,在办理其丧葬后事时,也应注意其生前投保保险情形。而各种保险的应备资料不同,各保险公司的规定也不一样,申请人(受益人或继承人)应依规定,备齐资料,于请领期限内提出请领给付申请。
应特别注意的是,各保险公司贩售的商业保险,除非本人,否则其他人不能查询保险种类与内容。也就是说,当亲人身故后,家属很难查出其生前有无购买商业保险?
由于已故亲人生前有投保哪几家保险?购买什么保险产品?家属很难或无法确切掌握。若日常生活互动较少,或没有在一起生活的亲人身故时,除非取得保险契约单,或是其他证明单据,例如缴款凭证、银行存折的扣款记录等,受益人得持之向该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外,政府并没有个人保险资料的查询管道,保险公司也不会主动通知家属、继承人或受益人。因此,每一个人都要有“生前把财产状况告诉亲人”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