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计划评选勤工助学先进个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截止到2005年12月25日止参加学校2005年勤工助学工作四个月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及本人学习思想情况。

2、 所在用工单位推荐意见或工作鉴定同时须加盖用工单位公章。

2、 评选委员会根据上报材料进行初评,并按照比例评选出复评名单。

3、 进入复评的学生将要填写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表。

4、 评选委员会综合自鉴材料,工作鉴定,院系意见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5、 将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3日,广泛征求同学意见。

获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称号同学将获得由学生工作处颁发的获奖证书及一定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