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北京中环谱天环境监测中心、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测试中心、北京华测北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扩项)等3家环境监测机构的申请,我局对上述单位的监测能力进行了审查。现将2011年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结果(第二批)予以公布。具体认定结果如下(各单位通过认定项目明细表见附件):
2011年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结果(第二批)
通过认定的单位须按规定在公布认定的监测项目范围和有效期内,按市场机制承担委托的监测业务;在从事环境监测活动中,应严格执行《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各项规定。各单位如有违规行为或群众举报,我局将依据《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