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0〕6 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受聘或拟聘教师岗位,系统承担一门由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学计划内的本科生课程,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纳入认定申请人员范围。
从事教学工作满一年,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职务的人员。
注:鉴于我校实际,凡2019年12月31日前与学校签订正式合同,已参加学校的教学能力培养,并具有6个月以上助教经历者,可视同纳入认定申请人员范围。
认定分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凡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网上申报或网报未确认的,均不予认定。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至10月20日之间的每天的7:00-24:00。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URL]),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认定申报。
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11月4日(工作日)的8:30-16:30。
地点:慎园8号楼308。
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及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需更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信息的,由所在学院审核更改信息证明材料,并统一提交校人事处。证书遗失、损毁需补发换发的,依照《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办理。(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