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资
个人、团体或法人捐资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学校、社会教育机构及其
个人、团体或法人捐资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学校、社会教育机构及其他有关教育事业者,除法令另有褒奖规定外,依本办法奖励之。 一、捐资新台币十万元以上未满新台币一百万元者,颁给奖状。 二、捐资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上未满新台币五百万元者,颁给银质奖牌
为认真贯彻建设绿色贵州、绿色安顺的有关会议精神
为认真贯彻建设绿色贵州、绿色安顺的有关会议精神,建设绿色安顺学院,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绿色安顺学院”植树活动及捐资建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校属各学院书记(或副书记)、院长。 1、请各参加人员提前10分钟到活动地点; 2、本次捐资活动采取现场捐资与活动后捐资两种形式进行,现场捐资活动后由各部门和校属学院组织本部门、本学院全体师生捐资,资金额为校领导每人不低于300元,处级干部每人不低于100元,其他人员捐资金额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