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教秘人[2007]49号文件精神,2007年省教育厅决定继续举办高校“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师进修班”(简称高校“教师进修班”),现将报名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大学本科毕业,且有一年以上高校任教经历,所进修专业与目前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高校在职教师。

二、办班学校及专业:2007年,教育厅委托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安徽理工大学等7所高校举办高校“教师进修班”。办班学科(专业)、招生人数请到人事处查阅。

(一)参加教师进修班的教师须认真填写《2007年高校教师进修班推荐报名表》,并经所在院校师资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二)2007年,继续实行由各办班学校组织入学考试(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教师可免予入学水平测试,但需参加学校师资管理部门统一报名),并按照“宽进严出”的原则,由办班学校自行决定入学资格,并下发通知书。水平测试的具体事宜由办班学校另行通知。

四、请符合报名条件且准备报名的教师速到院人事处领取并填写《2007年高校‘教师进修班’推荐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图文]关于2010年高校“教师进修班”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2010-6-22)

关于2008年高校“教师进修班”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2008-6-19)

关于2007年高校“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师进修班”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2007-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