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新北市9**年度服务学习“楷模王”选拔暨表扬活动实施计划1份,请踊跃参与并推荐相关人员参选。
(二)特别奖励:荣获‘团体楷模王’之团体或社团另颁赠1万2000元奖励金,作为持续推动服务学习团体或社团之经费。
(三)送件日期:100年04月19日(星期二)前,邮寄者以邮戳为凭。
(四)送件地点:新北市大观国民中学学务处(220新北市板桥区侨中一街1号)。
二、本案联络人:大观国中学务主任郭月秀,电话:22725015转320。
三、检附新北市9**年度服务学习“楷模王”选拔暨表扬活动实施计划1份。
四、相关讯息已公告于本市教育局/电子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