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将我校《2019年新生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招标公告》)和《2019年新生校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作如下更改:

删除《招标公告》第五条“投标企业资格要求及须知”,第5点“有完善的服装生产质量责任制度和保证体系,企业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删除《招标公告》第六条“报名时间及提交材料”,第2项“提交材料”,第(4)点“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条“投标单位的资质及须知”,第5点“有完善的服装生产质量责任制度和保证体系,企业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以上变动,如投标人有异议请于本通知公告之日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过期则默认同意此变动。

已报名的企业请到学校领取本通知的书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