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级各类师范院校、教育行政部门、科研机构及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咨询和辅导等方面工作。
课程设置:必考课12门55学分;选考课7门40学分;加考课4门22学分。
1.101至104选考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
2.105至107选考课程中须选考一门课程。
3.教育管理、小学教育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其他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202、203三门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
4.港澳考生不考001、002两门课程,但须加考231课程。
5.本专业仅接受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或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本专业培养具本专业有广泛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知识,扎实的教育学科、心理学科基础知识和牢固的教育学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教学、管理、咨询和辅导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师范院校、教育行政部门、科研机构及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咨询和辅导等方面工作的应用性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