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单周上课。先修科目:民法概要乙或商事法或民商法专题一(适用全校学生含研究生)。

、课程内容及授课方式:

本课程系为大学部及研究所同学所合开,选课的同学以修过民法或商事法者为限。本课程的目的,在于使同学们扩展法律的观点,提升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以有助于其实务及研究工作。本课程将集中于几项论题,且采用实例方式进行讨论;讨论实例时,将探讨相关的法律问题,详为分析有关的权利义务关系;此外,对于论题相关的理论与实务以及其与经济发展及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也将进行观察研究。

本课程的前数周,由老师先行讲授;随后,由每一位(或一组)同学提出撰写的报告(或法律文件),以进行课堂讨论。提出的报告(或法律文件),将由老师与其他同学提供评论意见,并由提出者于课堂讨论之后,进行修订,予以完成。

以撰写报告(或法律文件)的内容及课程参与的程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