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
申请因公出国(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学校保密规定,在申请因公出国(境)任务前,需按要求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因公出国(境)保密审查表》,待审批通过后方可启动因公出国(境)任务申报和审批程序。 因公出国(境)任务申报材料递交原则上需提前2个月,美国任务需提前4个月(遇节假日顺延)。材料上报时间距离拟出访时间,不满足上述办理时限要求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具体以上级单位要求为准),若坚持申报须团长签署《因公出国(境)任务申报风险告知书》;若材料上报时间距离拟出访时间少于14个工作日,不予受理
根据学校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及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9〕95号)以及上级部门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要求,围绕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教育对外开放和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等重点工作,结合新冠疫情常态化管控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制定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 请各单位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公示后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任务计划汇总表》纸质版一份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行政楼1209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Q20150225@upc.edu.cn。
根据《北京大学关于加强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校发【2014】211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因公临时出访工作,加强因公证照管理,学校将于4月1日在校内门户启动二级单位“因公证照管理”功能模块,在线管理或查询本单位人员因公证照(公务普通护照、因公港澳通行证)日常持用信息。 请各单位于3月29日前,将本单位因公证照负责人、经办人备案信息提交至国际合作部派出办公室(南阁103),开通使用权限。 各机关职能部门人员因公证照已由国际合作部、港澳台办公室统一管理,开通权限后可在线查询本单位人员因公证照存取信息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厅局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3]20号),凡公费临时出国的团组和个人必须通过因公出国审批渠道办理手续,严禁持普通护照出国执行公务。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济宁学院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台申请表(国际处网站下载) 2.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呈报表(国际处网站下载) 根据省外办要求,日程尽可能详细(日程中要体现出每天上下午每个的具体活动,比如与谁会见、谈什么内容等,往返航班号、出发时间、抵达时间、出访人员每人的具体工作内容等。具体参考国际处网站模板) 6.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注:以上需要下载的表格材料请到国际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济宁学院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材料”文件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