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赣昌砂石有限公司车用尾气净化液与工业用油品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对车用尾气净化液与工业用油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为加强配送服务中心车辆的成本管理,需分批采购车用尾气净化液与工业用油品,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供应商。
2、自2018年11月1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车用尾气净化液或工业用油品销售的业绩合同。
1、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日每天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投标人在南昌市经营场所或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注:上述材料均需提交一份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留存。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