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负责组织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工作,鉴定结项管理办公室设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

二、各市文广新局和高校科研处为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中级管理单位,负责主持相关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的专家鉴定;省直文化系统承担课题的鉴定结项,由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直接负责。

三、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承担者完成项目研究后,按要求填写《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并向项目申报单位科研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

四、项目申报单位科研部门审查合格后,适时主持专家鉴定并签署意见,报送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

五、省协会受理结项手续时间安排:

为规范、有序做好鉴定结项工作,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于每年的3月、11月的20日之前,统一受理省重点课题的鉴定结项手续,其它时间一般不予受理。

我校于每年的3月16日、11月16日,统一收取本年度重点课题结项手续。

六、项目鉴定可采用专家会审、通讯评审等形式。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本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

七、课题承担者需提交材料:

1、鉴定结项申请(报给项目申报单位科研部门);

4、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报给项目申报单位科研部门);

5、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

6、《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可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URL]下载。

注: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kc@sdnu.edu.cn,按照顺序装订成册2份(省协会、课题组各存档1份)。

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于每年的4月、12月,对提交的项目鉴定结项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后,于30日内发放签署意见的《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

九、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