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以为这些是属灵的事,是服事神。是,这些都是。但由于人定了这些为服事神的界限,所以若是服事人,常常就感到是下乔木入幽谷,是与自己属灵服事神的地位不配。

所以,如果被人叫去服事人,心中就多少感到不舒服。有时口头上虽不说什么,但心里总是说,我是要服事神的,还作这服事人的事吗?实在与我这奉献的目的不对,实在是大材小用。有时认为服事人的工作太小,不值得作,所以就马马虎虎应付了事。

主却说:你们不知道你们所求的是什么(可10:38)。

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可10:45)。非以役人,乃役于人。

1.耶稣在家中服事父母弟妹二十多年(路2:51;可6:3),作木匠服事人民。

2.耶稣出来传道三年多也一直在服事人:

a. 第一神迹水变酒即是服事人,祂行神迹都是在服事人(约2:1-11)。

e. 讲了一天道仍服事人,变饼给他们吃(可6:34-44)。

f. 在灵修时也服事人。当祂在山上祷告,知道门徒在海中遇风浪,立刻下来服事他们(可6:45-52)。

当主在教训门徒要服事人时,祂立刻就这样作(可10:46-52)。祂问:“要我为你作什么?”这是最好的榜样。主说,你们接待小子就是接待我,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来者(可9:37)。

服事人是主在世上所作的,所以服事人也是属灵的事,也是我们应该作的。不能好好的服事人,也就不能好好的服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