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二条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章有限合伙企业第六十二条》。
2006年修订版合伙企业法第62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企业名称标明字样的规定。
合伙企业法第15条内容是什么(普通合伙企业名称标明字样)
合伙企业法第56条内容是什么(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名称标明字样)
合伙企业法第94条内容是什么(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组织形式的法律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66条内容是什么(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载明出资数额)
合伙企业法第63条内容是什么(有限合伙企业协议载明事项)
合伙企业法第76条内容是什么(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83条内容是什么(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后责任承担)
合伙企业法第84条内容是什么(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转为有限合伙人后责任承担)
合伙企业法第75条内容是什么(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或者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