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系文化部为激励青年因应文化、社会、环境及经济等议题之挑战,透过掌握在地知识,连结村落文化及社区营造与社群网络,提出实践公民文化行动力之实作计划,期创造文化新生活价值,厚植地方多元文化能量,营造协力共好社会,特订定此要点。

二、此计划要点采竞赛方式办理,最高奖励额度为新台币100万元,摘要如下:

(一)参赛资格:年满20岁至45岁之本国人士及外籍人士,以个人名义提案。

(二)参赛计划之执行期程:自核定日(预定109年12月)起至110年度11月30日前完成执行为原则(最少不得少于6个月)。

1、问题的掌握度、内容具体可行及创新性。

2、在地知识及文化掌握度、社区参与机制(接地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