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员会109年补助办理“原住民族文化资产先期调查研究与保存可行性评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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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由奖励地方政府办理原住民族文化资产先期调查研究与保存可行性评估之措施,以提升原住民族文化资产提报数量,进而指定登录为文化资产,使更能透过多方面资源之挹注,加速进行原住民族文化资产保存工作。
针对辖内所属原住民族文化资产执行标的进行先期调查研究与保存可行性评估工作,并依据文化资产保存法及相关规定向执行标的所在地主管机关提报文化资产。
前开执行标的系指具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及价值且可归类于文化资产保存法第3条有形文化资产类别(古迹、历史建筑、纪念建筑、聚落建筑群、考古遗址、史迹、文化景观、古物以及自然地景、自然纪念物)、无形文化资产类别(传统表演艺术、传统工艺、口述传统、民俗、传统知识与实践),或具原住民族文化特性与价值但无法归类于前开类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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