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出纳、财务、营缮、采购及其他事务之管理。

三、受刑人入监、出监与携带物品之受付及保管。

四、名籍簿、身份簿之编制及管理。

五、赦免、减刑之陈报与保安处分场所之联系。

六、粮食之收支、保管、核算及造报。

七、受刑人福利之筹划与督导及死亡之善后处理。

八、公产及公务之管理。

法务部本部:100204 台北市重庆南路一段130号 电话总机:(02)2191-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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