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只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煤安监司办字[2002]36号)文件规定,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是:
负责监察北京市辖区内煤矿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情况;依法查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煤矿伤亡事故;负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协调、指导职业危害防治、煤矿救护及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安全监察工作;承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纳入编报范围的单位只有局本级1家。
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本级内设4个室:综合办公室、煤监一室、煤监二室、煤监三室,人员编制20人。
2017年全年收入867.39万元,比上年收入增加250.92万元;2017年全年支出总额714.78万元,比上年实际总支出增加159.53万元。年初结转资金63.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资金63.31万元),年末结转资金215.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资金215.9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