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市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的第一完成单位。

1.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2.对获得省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含宁波)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

1.申报对象根据申报通知,登陆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在线填写并提交《奉化区科学技术创新奖(单位)奖补申请表》(详见附表)。

2.登陆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查看审核进展。

3.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对象确认,按提供的基本户账户收到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