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学院是咸阳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全国文明单位,国家首批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现有编制905个,全日制在校生人数18000多人。更多介绍详见咸阳学院主页: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教授级高工,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或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
3.省级优秀专家,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
4.以主持人身份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者;或以主持人身份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三等奖或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者;
5.国家级教学建设项目主持人;
6.获国家发明专利优秀奖(须为发明专利第一完成人),省专利奖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及具有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第一层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紧缺专业博士。
第二层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一般紧缺专业博士。
第三层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非紧缺专业博士。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5年,能够在实践中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问题,专业技术水准在所从事的领域中处于省内领先地位,获得省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表彰,省级技术能手称号以上荣誉的技术技能突出人才。
学院办理正式调动或引进手续除享受学院同级同类人员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待遇:
②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社会科学类15万元;
③可随调配偶,符合入编条件者可予以正式入编,不符合入编条件者予以院内聘用。
②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5万元,社会科学类10万元;
②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5万元,社会科学类2万元。
对符合以上各层次人才条件,不能全职引进的人员,可与学院签订聘用协议,工作津贴标准如下:
2.学术骨干:第一层次8-20万元/年;第二层次5-15万元。
学院具体联系人:张老师(各二级学院联系方式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