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经北京市顺义区国税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4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39份,金额434.14万元,税额73.80万元。

处罚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处罚情况:处以追缴税款73.80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83.8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指导文件:国办发(2014)第21号《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