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原则上不离校,确需离开学校,要履行请假手续并经所在学院批准。有教学和实习任务的专业按照教务处和学院教学实习计划继续完成教学任务。
工作。附中、幼儿园根据杨凌示范区教育主管部门时间安排开展教学任务。
9 月 11 日上午 10:00 前,请各单位将教职工到岗情况报人事处。
1.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2020 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新生入校和秋季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各学院(系、所) 、学生工作部门要关心关爱在校学生,安排组织好假期在校学生的各项活动和服务管理工作。
3.各单位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到岗值班要求,认真处理工作,及时沟通情况。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