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分配;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政治立场坚定,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六)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以报名时实际年龄为准)。条件特别优秀的公安及政法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或曾就职于公安机关的警务辅助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
(二)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四)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
(五)其他可由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