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有关基建投资、行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及财务会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负责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经营活动指导和监管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办公地址:行政中心1号楼202、203、204、205

(二)综合保障处。负责安排落实相关人员的有关生活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市有关重大活动和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市行政中心规定范围内的后勤服务、安全保卫、通讯信息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和**等部门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和**工作。

(三)房产管理处。拟订全市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市级机关和县(市、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购置、租用)、分配、调整和维修等工作。承担市级机关事务房地产产权、产籍的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级机关房改遗留问题的处置。

(四)节能与公车管理处。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管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再生能源、新能源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指导市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等主管部门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拟订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承担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调配、处置和管理工作。

(五)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幼儿园入托入园和管理等工作。

(六)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