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第三期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照相应有关要求做好申报工作,有关材料请于7月31日前交人事处。

附件:桂教师范〔2019〕47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第三期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桂教师范〔2019〕47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第三期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rar】

党委组织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职改办)负责基层党组织及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干部、人才、培训、工资、社保、职称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