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两人联名买楼,一人本身有物业,15% 印花税便以整楼价去计,而不是有楼者的业权份数。但如果物业是内部转让,15% 印花税便以业权份数去计算。参考以下两个案例:
个案1:陈生和黄生两人是朋友,夹钱买住宅物业,陈生占 10% 业权,黄生占 90%。陈生本身有其他住宅物业,而黄生是首置。由于陈生本身有物业,夹钱新买的物业需要付 15% 从价印花税。但这印花税应是以楼价计 15%,还是楼价的 10% 去计 15 %?(考虑陈生只占 10% 业权)
答案:是以整个楼价去计 15%。虽然陈生只占 10% 业权,但就算只占 1%,只要陈生是有其他物业,新楼的物业就会以楼价去计 15% 印花税。
个案2:上面陈生和黄生夹钱买入新物业后,几年后黄生想把他持有的90% 卖给陈生。陈生和黄生并非近亲,而陈生本身有其他住宅,因此需要付 15% 印花税。问题是,这印花税以全楼价去计还是以楼价 90% 去计?
答案:因这是内部转让,15% 印花税以楼价90% (即黄生的业权份数)去计算。
个案3:上面如果陈生和黄生是同母异父兄弟,内部转让的印花税又如何计算?
答案:近亲转让可以免 15% 印花税,只用较低的第二标准税率去计税,而且是以业权份数去计算。
物业转名或除名印花税,近亲和非近亲有什么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