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厚植国家优质人才培育,加强优秀青年国际经验,并奖助弱势族群学子赴国外留学,教育部设置留学奖学金,鼓励优秀青年赴国外(不含大陆地区及香港、澳门)知名大学攻读博硕士学位。一般生每名每年核发1万6000美元,受奖年限最长2年;特殊生(励学优秀生、原住民生及身心障碍生)每名每年核发3万美元,受奖年限最长3年。
教育部109年留学奖学金甄试报名期间自109年1月16日(星期四)上午8时30分起至109年2月13日(星期四)中午12时止。申请人已申请国外优秀大学,但无法于前述网络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入学许可者,入学许可缴交截止日期可延长至109年3月16日。
109年留学奖学金提供205个名额,其中包括190个一般生名额及15个特殊生名额(励学优秀生、原住民生及身心障碍生各5名) 。本奖学金甄试采书面审查,择优录取,近3年录取率一般生一般学群约29%,一般生选送赴特定国家约39%,特殊生约54%,欢迎优秀青年学子踊跃申请。
为配合新南向政策及进行全球人才布局,109年留学奖学金持续设置选送学生赴特定国家留学名额,包含新南向国家25名及北欧国家10名,其中新南向国家包含印尼、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文莱、越南、缅甸、柬埔寨、老挝、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尔、斯里兰卡、不丹等15国15名;新加坡、澳大利亚及新西兰等3国10名;且“选送赴新南向国家”申请人得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109年留学奖学金申请人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国外大学校院博(硕)士入学许可或已在国外博(硕)士班就读。一般生除“艺术学群”、“建筑、规划与设计学群”及选送赴新南向国家申请人得选择攻读硕士或博士课程外,其余学群均须攻读博士课程;特殊生则不限学群可选择攻读硕士或博士课程。
报名资格、甄试日程及其他规定,请详参阅甄试简章及日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