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关于“公费生需修习教学原理、补救教学、适性教学至少4学分”,是否可以拿以前修过的抵认?

A1:可拿10年内成绩单抵认,请在成绩单上用萤光笔注记。

Q2:特殊教育学系中的“学习困难与补救策略”是否可抵认为“补救教学”?

A2:可采计,请在成绩单上用萤光笔注记。

Q3:教案设计/教学演示检定可以拿成为公费生以前的抵认吗?

A3:从成为公费生后起算,请同学多寻觅不同系所的检定,教辅组如果有相关资讯,也会公告提供给大家。

Q5:特殊教育学系所办之“试教竞赛”是否符合教学演示/教案设计采认资格。

A4:可以,缴交认证表时请附上通过证明/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