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对象:本院在职教师,身体健康,能完成正常教学督导工作;;

2.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志于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秉公办事,治学严谨;

3.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含“双肩挑”),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熟悉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动态和教育教学规律。其中研究生教学督导人员要求具有指导研究生或者为研究生开课的经历。

按《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公共事务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男女不限,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请有意应聘者下载并填写《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教学督导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本发送至学院教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