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知非洲猪瘟防疫及裁罚资讯 相关网址 无 人气 1272

主旨:因届暑假国内外旅游、学术交流及境外生返乡密集期间,为防范非洲猪瘟疫情发生,请加强向教职员工生或其家长等,宣导非洲猪瘟防疫及裁罚资讯,请查照。

一、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108年6月24日台教国署学字第1080070214号函办理。

二、因应中国大陆非洲猪瘟疫情日益严峻,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于107年12月18日成立非洲猪瘟中央灾害应变中心。教育部列于前述应变中心之“边境管制暨宣导组”,督导各级学校宣导非洲猪瘟防疫事项。

三、依据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45之1条规定及行政院农业委员会107年12月18日公告的裁罚基准,入境旅客自疫情国家违规携带猪肉产品入境遭查获,第1次违规将裁罚20万元,第2次开罚100万元;外来人士遭罚20万元未能缴清罚款者移送内政部移民署当场拒绝其入境。

四、另中央灾害应变中心非洲猪瘟资讯专区于108年5月30日发布新闻稿,说明北韩是亚洲地区继中国大陆、蒙古、越南及柬埔寨后第5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国家。目前桃园机场除托运行李已全面检查外,手提行李已针对来自高风险地区(包含中国大陆、香港、澳门、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泰国及韩国)之旅客,由内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与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共同执行全面检查。

五、因届暑假国内外旅游、师生学术交流及境外生返乡往来频繁期间,请协助透过各项管道向旨揭对象加强宣导,避免其因携带肉品入境而遭受裁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