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安妇问题令日韩关系紧张。图为象征慰安妇的少女像。
【本报综合报道】韩国一批日治时期的慰安妇受害者2013年提诉,要求日本政府向每人赔偿1亿韩圜(约55.7万港元)精神损失费,去年获判胜诉。韩国传媒昨报道,败诉的日本政府以翻译有误为由,拒绝接收查封财产所需文件。
法律界消息指,首尔地方法院民事第51独任庭去年9月发送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文件,以确认可以查封的日本在韩财产,但日本法务省没有接收。据指法务省称一名原告所填住址中某个地方的翻译有误,法庭修改日译地名后今年5月再度发送文件,法务省此次却称文件送达侵害日本的主权和安全,再度拒收。
法庭表示,由于债务人屡屡拒收送达文件,除了公示送达别无他法,上周四驳回明示日本在韩财产的诉讼请求,建议债权人依据《民事执行法》第74条运用财产查阅制度。报道指,受害者及遗属方面考虑立即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