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遵照国家及地方政府对招标工作的管理规定以及结合该项目的自身特点,决定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择优选定评价单位。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华强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20年7月1日前电子版方式发出。
三、投标文件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北京时间2020年7月6日15时之前递交到华强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地点,方式为现场送达。
开标时间:2020年7月6日(周一)15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华强化工集团生产指挥中心三楼会议室。
符合国家应急管理部、银保监会、财政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省应急管理厅、银保监局、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的《湖北省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具备银保监会批准的保险业务范围和资质。
2020年7月5日9时前,邮件或现场送达。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即2020年7月6日15时前。
(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
(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作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
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 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表内容为准。
(一)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后,做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报价如下: 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RMB:¥ 元)。
(二)我单位将遵守职业守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及我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提供服务。
(三)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的合约。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