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默患视神经萎缩, 裸眼视力只能达到 4.6,而且不能矫正。为了找工作,李默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得视 力为 5.0 的虚假证明。李默入厂后由于其视力达不到工作要求,经其排版的清样错误多,且速度和质 量与同期进厂的员工差距很大。公司要求李默到医院复查,后经查证,李默视力在 招工以前即为 4.6,与招工简章中的视力要求不符。李默认为该厂与自己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本人不同意解除劳动合 同,并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请依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对本案作出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