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如果被保险人在参加劳保期间发生重度失能,符合请领失能年金给付,如果曾经参加国保5年,可不可以合并计算?
劳保被保险人经评估为终身无工作能力并请领失能年金给付者,如具有国保年资,得依劳、国保各保险规定分别核计“劳保失能年金”及“国保身心障碍年金”。
举例:假设吴先生经评估为终身无工作能力,劳保年资20年,平均月投保薪资32000元;另有国保年资5年,月投保金额19761元(112年1月1日起,国保月投保金额调整为19761元)。
※每月可领“劳保失能年金”金额:32000×20×1.55%=9920元。
※每月可领“国保身心障碍年金”金额:19761×5×1.3%=12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