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林业局、扶贫办,广西科学院、广西农科院,其他科研院所、高校,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根据《广西科技强农八大工程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20〕17号)的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贫困村科技特派员选聘和管理办法》(该文件有效期至2020年脱贫攻坚结束)基础上,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拟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科技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名义联合印发实施,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20年8月31日前反馈我厅,反馈意见(含无意见)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文档请发送sqzx0608@163.com邮箱,或者通过电子公文、传真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