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他从圣经中认识神。认识神是大而可畏,诚实守约施慈爱的(9:4)。

3.圣经是他生活的标准,若偏离则受刑,故他根据圣经而生活。

2.是绝对可靠无误的。故不用世界的知识去判断可信与否。

3.是有绝对的权威。一定要遵行,不遵行就要受刑。

4.是不能改变的,是永远立定的。神定七十年受刑,他不求改变,只有顺服在神的话语之下。今日我们要顺服神的话:得救,生活,一切要听从主的话(约5:24; 13:17)。

1.以圣经为神的话,是宝贵的。读经是生活的一部分,成为生命的粮。

2.思想。思想使他明白主的话。他读耶利米书知道七十年满了,完全领会。

3.实行主的话,与人谈论时讲主的话。对尼布甲尼撒如此,对伯沙撒亦如此。口中满了主的话。

我们要相信主的话而悔改,而生活,而蒙福。但以理常读经,故成为明白和遵行圣经的人。神的话今日仍能改变人心,且是人最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