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神父还俗了,他还能恢复神职吗?
根据天主教会的“教会法典”,神父是终身的。
天主教教理第1582条:“ 就如圣洗和坚振圣事一样,圣秩圣事这种对基督职务的分享,也是 一次而永久授予的。圣秩圣事正如圣洗和坚振圣事,也给予一个永不磨灭的神印。为此,圣秩圣事不可重复授予,亦不可暂时授予。”
天主教教理第1583条:“一位有效领过圣秩的人,因重大理由,可被解除他与圣秩有关连的义务和职分,或被禁止执行职务,但严格地说,他并不是重回平信徒的身份,因为圣秩的神印是永久的。自授当日起,他所领受的圣召和使命就永远铭刻在他身上。”
因此,如果没有“教会法典”的障碍,自愿离职的神父可以恢复神职。这不包括那些因公众丑闻而被梵蒂冈解除神职的神父。
当一名神父在教区或宗教机构内恢复担任神职时,他不必再被祝圣,因为他曾经是神父,永远是神父。